根据《关于印发〈2023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〉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》(苏科资发〔2022〕259号)要求,本次拟推荐6个项目申报2023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,现按规定进行推荐公示。公示期为2022年12月3日至12月5日,为期三天。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,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。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,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、单位、职务职称、联系地址及电话,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需要加盖单位公章。太仓高新区2022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拟推荐名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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